被强拆,一位78岁老人给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控诉信
2013-05-24 12: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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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拆,一位78岁老人给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控诉信    

                   

集贤政府拆迁办与双鸭山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商官商勾结、手段恶毒、残害民生

违法掐电断水  强拆居民住宅

            受害人含冤无处诉

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人民政府

各位领导同志你们好:

  我叫苏绍兰,女,1934510日出生,现年78岁高龄,户籍住址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七星街迎空巷1116号。身份证230521193405100022,联系电话13945784165.

  我因对集贤县拆迁办和双鸭山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商违法偷着强拆我家合法私有房屋住宅,至今不给合理赔偿,多次向集贤县、双鸭山市有关部门提出控诉,他们互相推诿,无人负责解决。我被逼无奈,只好在风烛残年,向省委、省政府领导提出控告。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  因补偿不合理,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我老伴含冤气死,我家房屋又被非法强行拆掉。

  我家房屋坐落在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七星街迎空巷1116号,总共使用面积83.45平方米。其中产权证主房39.45平方米,无产权证房屋后偏厦16平方米,前门市房28平方米,但都是设施齐全可住人房屋。

2010年春,我的合法私有房屋住宅就被集贤县政府拆迁办和双鸭山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商列为拆迁范围,开发建设商品房出售,因为他们价格评估补偿不合理,我们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我家房屋一直没拆。

为了不误开发商建设工期,县拆迁办和开发商就采取积极其恶毒手段,对我家进行残害,先扒掉我家东西两侧房屋,又野蛮掐掉电线、断了自来水,使我无法继续居住,逼得我们年近80高龄的老两口憋气窝火,流离失所,投靠亲友,生活艰难,苦不堪言。

我老伴顾东波,是集贤县林业局老干部,1933610日出生,79岁高龄,他大学文化,觉悟高,作风正,是1949年建国前参军的老干部,多次据理与县拆迁办和开发商争辩,但他们有时蛮不讲理,再就是避而不见,拖延不解决。可怜我老伴在解放战争中,枪林弹雨都过来了,却因自己合法住宅房屋被断水断电,不能继续居住,有理无处诉,一气之下,患病卧床不起,在201252日含冤离开人世。

20121126日夜里,在党的“十八大”结束不到半月时间,在县拆迁办和开发商策划下,趁我家无人,偷偷强行用铲车将我家住宅房屋扒掉,屋内的电视机等所有生活用具,全部砸毁。我辛辛苦苦建的私有合法房屋,现在被夷为平地,我去找县拆迁办和开发商,他们口径统一答复:“是错拆了你家房子。”我又到县公安局报案,办案民警对县拆迁办和开发商也无可奈何,一筹莫展。

现在我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市、县领导不管,我只好向省领导呼救,拜求您们救救我这个年迈可怜无助的老太婆吧!

二、我的强烈要求

1、我的合法房屋必须进行合理补偿。

我的房屋总共建筑面积为83.45平方米。其中有产权证主房39.45平方米。无产权证房屋偏厦16平方米,前门市房28平方米,但都是设施齐全可住人房屋。

2010725日,由双鸭山市金城房地产开发商单方请来双鸭山市宏泰房地产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我家房屋进行《房屋拆迁估价》,评估实测面积为52.86平方米,与我的房屋实际面积83.45平方米少了30.59平方米,房屋估价总额为:十万四千五百二十五元。这个偏低价格,使我无法接受,没能达成协议,双方僵持不下。

按照正常程序,开发商应通过合法渠道,由当地人民政府法院裁决,才能进行强拆。而他们自觉理亏,无视法律,采取土匪一样做法,野蛮偷偷进行强拆,然后以“拆错了”的强盗逻辑,掩盖犯罪行为。

人所共知,开发商建商品房纯属商业行为拆迁就是为了赚钱,他们少给被拆迁户补偿,目的是自己多赚钱。我们老两口子一辈子用心血建设的小家园,温馨的房屋住宅,就像我们生命一样,而我们的房屋拆迁价格由他们说了算,随意进行强买强卖,他们说拆就拆,一点都不考虑我们利益,不管我们生死,这是“关注民生,爱护百姓”吗?

我们要求开发商对我们的房屋补偿价格或安置住宅,必须合理,达到我的满意。否则饿哦决不答应。我老伴为了自己一生建设的房屋家园,已付出生命代价,我现在也快到八十岁的人了,如果开发商继续蛮横不讲理,我也活出这条老命,和开发商拼命抗争到底,就是死了也不后悔。

2、必须依法严惩非法强拆我家房屋的犯罪人员。

我家房屋没有达成协议,县拆迁办和开发商都一清二楚,他们心里是又急、又气、又恨。又不想多补偿,挖空心思想对付我家,我们不同意,他们就采取偷着强拆,根本不存在“错拆、误拆”的可能,就是故意偷着强拆,找谁谁不管,让我们干吃哑巴亏,逼迫我家按照他们价格赔偿。

我要求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违法强拆我家合法房屋行为,按照刑法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追究组织、策划、指挥的责任者和实施强拆的参与者法律责任,维护法律尊严,为我和气死的老伴伸冤出气。

3、我的下步打算。

我恳切希望省领导能够在百忙之中,过问、批示、解决我的合理诉求,使我早日安心生活。

如果省里仍然不能解决,我就赴京“告玉状”并向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说法》投诉,在反应我的诉求同时,揭露集贤县在近几年房地产开发中,拆迁办和开发商互相勾结,违法大面积占用农用耕地,侵害百姓利益,打砸、放火烧毁不签协议的民房,强拆合法房屋,已发群众上访,县里压制,公安不敢管,法院不受理的事实,进行公开曝光。还给集贤人民一片文明、和谐、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我的控告,都是事实,敬请省领导早日答复。

                       控告人:苏绍兰

                       201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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